▶当前位置:
根据《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》,自动监测设备标记包括“自动监测设备维护”“数据补全”“数据有效”3类标记。
1 “自动监测设备维护”标记
标记内容及代码 | 标记说明 |
调试(A) | 自动监测设备新安装或者移动、改变的调试(含自行验收、备案)期间,导致数据缺失或无效的时段,标记为“调试”。 |
故障(D) | 1.自动监测设备故障、检修,导致数据缺失或无效的时段,标记为“故障”。包括浓度、温度(烟温或水温)、湿度、压力、流量、运行状态等各类自动监测设备故障,采样环节的泄漏、堵塞、掺杂等故障,以及现场端内部通讯故障等 2.自动监测设备断电,导致数据缺失或无效的时段(如站房停电导致自动监测设备停止运行的时段); 3.本标记不适用生产或污染治理设施自身的故障造成数据异常。 |
日常维护(M) | 自动监测设备计划性维护保养,导致数据缺失或无效的时段,标记为“日常维护”。 |
校准(C) | 自动监测设备处于校准、校验状态,导致数据缺失或无效的时段,标记为“校准”。 |
超量程(T) | 自动监测设备测量结果数值超出测量范围,导致数据缺失或无效的时段,标记为“超量程”。 |
温度传感器(Td) | 反映生产工况的温度传感器结焦、损坏等情况(如垃圾焚烧炉炉膛热电偶、水泥窑窑尾烟室热电偶的结焦、损坏等)导致温度传感器测量温度不能反映实际温度的时段,标记为“温度传感器故障”。 |
核查比对(K) | 1.政府监管部门开展核查比对等过程中,导致自动监测数据缺失或无效的时段标记为“核查比对”; 2.标记为“核查比对”的时段,应当保留政府监管部门开展核查比对等相关证明材料。 |
2 “数据补全”标记
表2 数据补全标记内容
标记内容及代码 | 标记说明 |
手工监测数据(U) | 排污单位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要求开展手工监测,或者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获得执法监测报告,应当及时记录、上传,取得的手工监测数据标记为“手工监测数据” |
自动修约补遗数据(Q) | 数据缺失或无效的时段,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修约补遗,自动生成的数据标记为“自动修约补遗数据”。 |
3 “数据有效”标记
对于按照1自动标记无效时段的数据,排污单位仍确认其有效的,在自动监控系统企业服务端修正标记为“数据有效”,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。 来源:长治市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协会公众号
我司主营:
▲基于--环境监测智慧家的中环在线TM--环境监测智慧家运营平台;基于核心专利技术的各类水质在线分析仪(CODcr、氨氮、总磷、总氮、CODmn、多参数仪、MLSS、余氯及各类重金属等);
▲VOCs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仪器及系统(甲烷/非甲烷总烃/苯系物 常规量程、低量程及超低量程);
▲CEMS 烟气在线监测仪器及系统(常规量程、低量程及超低量程);我们始终以“专注运维,用心服务”为宗旨,并以“真运维”作为一切行为的*高准则,立志为客户提供规范、专业、优质而可靠的在线监测产品与运维服务,并通过协同分享共赢的新生态,为市场带来新的变革,为合作伙伴提供新的增长点!
更多详情及信息诚邀关注我司微信公众号获得*新信息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