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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标准依据
1. 监测方法标准
HJ 38-2017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
HJ 75-2017《固定污染源烟气(SO₂、NOₓ、颗粒物)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》(在线比对参考)
HJ 1013-2018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
2. 排放限值参考
GB37824-2019《涂料、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二、仪器设备
三、操作流程
(一)前期准备
1. 仪器校准
零点校准:通入零气(高纯氮气),调整仪器零点。
量程校准:通入甲烷标气(如25ppm、50ppm、100ppm),验证仪器线性响应。
记录校准结果,误差需≤±5%(依据HJ 38-2017要求)。
2. 工况核查
确认企业生产负荷≥75%,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(依据HJ75-2017要求)。
记录喷涂工艺参数(如涂料类型、喷涂量、废气处理方式)。
3. 采样点位确认
选择烟道平直段(距弯头/变径下游≥6倍直径,上游≥3倍直径),避开涡流区。
设置采样孔,孔径≥80 mm,安装法兰或密封装置。
(二)现场监测
1. 烟气参数测定
流速:使用皮托管配合微压计,按等速采样法测定烟气流速(至少3次取均值)。
温度:热电偶温度计测量烟道中心温度。
含氧量:电化学传感器测定,用于折算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。
湿度:干湿球法或阻容法测定烟气湿度,用于数据修正。
大气压:现场气压计记录环境大气压。
2. 非甲烷总烃采样与分析
采样方式
直接抽取法:通过加热采样管(120℃以上)抽取烟气,经干燥管后进入分析仪。
气袋采样法:使用真空箱抽取烟气至气袋(需预清洗3次),30分钟内完成分析。
分析步骤:
(1)开启仪器预热至稳定状态。
(2) 抽取样品气,待读数稳定后记录总烃(THC)和甲烷(CH₄)浓度。
(3)非甲烷总烃(NMHC)= THC-CH₄。
(4)每组样品至少采集3个有效数据,取平均值(相对偏差≤10%)。
3. 在线比对操作
同步记录企业在线监测系统(CEMS)的NMHC实时数据。
比对时间≥30分钟,数据采集频率与CEMS一致(如每分钟1组)。
计算相对误差:(手工监测值-CEMS值)/手工监测值×100%,需≤±20%(HJ75-2017要求)。
(三)样品采集与保存
1. 气袋/罐采样(备用实验室分析)
使用真空箱或采样泵,以恒定流速采集废气至气袋/罐(采样体积≥3L)。
记录采样时间、流量、温度、压力等参数。
样品需避光保存,48小时内送实验室分析(HJ38-2017要求)。
2. 标签与记录
样品标签注明样品编号、采样点位、时间、采样人员等信息。
填写《现场采样记录表》,包括工况、仪器参数、异常情况等。
(四)数据处理与报告
1. 数据修约
浓度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。
排放浓度需折算为基准含氧量状态:
C = C测× (21-O₂基) / (21-O₂测) (O₂基准含氧量为3%)
2. 有效性判定
在线比对数据相对误差>20%时,需排查CEMS故障或重新校准。
实验室分析结果与现场直测结果偏差>15%时,需复核采样和分析过程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 安全防护
佩戴防毒面具、防护手套,避免接触高浓度有机物。
采样时确保烟道处于负压状态,防止废气外泄。
2. 质量控制
全程空白样:每批次样品至少带一个现场空白(通入零气)。
平行样:至少10%样品做平行采样,相对偏差≤15%。
3. 干扰规避
避免水汽凝结(加热采样管线)。
防止其他VOCs(如溶剂、清洁剂)污染采样设备。
来源:检验检测技术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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